深圳銀監局近日已草擬一份《深圳村鎮銀行監管工作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將禁止“三資企業”、私募基金(PE)、產業基金、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國家限控行業企業等入股村鎮銀行。
按照銀監會頒發的《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村鎮銀行的籌建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銀監局審查并決定。而根據可查的公開資料,地方銀監局首次明確PE、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入股村鎮銀行,這在全國尚屬首例。據了解,這份《意見》近期將由深圳銀監局上報中國銀監會。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深圳銀監局之所以限制PE和小貸公司入股村鎮銀行,并提高銀行作為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可能旨在吸引銀行到深圳去設立村鎮銀行。
變相封殺小貸公司
轉制村鎮銀行?
根據《意見》,擬設村鎮銀行注冊資本原則上不低于2億人民幣,最大股東必須為銀行,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股本總額的30%,高于銀監會2007年所制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20%的要求。
深圳市該《意見》還對轄內村鎮銀行市場準入進行如下界定:深圳村鎮銀行的主要發起人資格由銀監會審查核準,應是在中小企業服務方面有業務優勢和技術積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上年度監管評級原則上不得低于二級。其他發起人或者股東資格由深圳銀監局審查,應該符合《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等文件要求,應盡量吸收深圳本地民間資本入股,并限制PE入股。
除了旨在吸引銀行去深圳設立村鎮銀行,據前述知情人士介紹,深圳銀監局可能也有變相叫停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的意圖。
近日有媒體披露,在現階段,不少PE利用超募資金轉投小貸獲利成為行業“潛規則”。甚至有PE全資成立小貸公司,以圖獲得村鎮銀行資格。而《意見》如果獲批,對深圳的PE并不是個好消息。
準入門檻偏高
此外,具體看《意見》,深圳村鎮銀行開業滿一年內測評滿意后,可經深圳銀監局準入委員會批準提出支行設立申請,原則上每家村鎮銀行每年新設支行數量為1家,嚴禁在深圳關內設立分支機構。對于小微企業授信占到授信余額一定比例以上的村鎮銀行,可考慮增加新設支行數量。
對于村鎮銀行的資本補充,《意見》要求新設村鎮銀行開業3年內不得對股東實施現金分紅,3年后應至少將利潤的40%轉增資本。同時,深圳村鎮銀行組建地點原則上須在關外,單筆貸款金額不得超過500萬,筆均貸款金額不得超過200萬,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全部貸款余額不得低于75%。
在收緊市場準入、監管要求的同時,深圳市也適度放寬了非現場監管指標。
銀監會《關于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中規定,允許村鎮銀行在成立五年內逐步達到存貸比考核要求。深圳銀監局規定深圳村鎮銀行在成立五年內存貸比比例指標逐年控制在150%、120%、100%、85%、75%。